濮阳仲裁委员会
关于重新聘任仲裁员的通知
濮阳仲裁委员会自2005年成立以来,秉承“依法、独立、公正、高效”工作理念,有效保护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扬。为进一步吸收社会各界优秀专业人才参与濮阳仲裁工作,改善和优化仲裁员专业结构,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仲裁公信力,经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重新选聘仲裁员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选聘范围
本次选聘仲裁员面向社会各界,不受地域、行业限制,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。
二、 选聘条件
1、 热爱仲裁事业,公道正派、诚实守信,有社会责任感;
2、 身体健康,在本行业、本专业内有一定声望和社会影响力;
3、 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第十三条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之一:
(1)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,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;
(2)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;
(3)曾任法官满八年的;
(4)从事法律研究、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;
(5)具有法律知识、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。
本会所聘任仲裁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,还应当同意自觉遵守本会的章程、各类工作规则、工作规范和纪律要求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。
上述第(一)、(三)项中的“满八年”指累计满八年,第(二)项“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”,是指具有律师资格并执业满八年,中间有间断的,累计计算。
三、 报名方式
1、 填写“仲裁员资格申请审核表”一式两份,该表可直接到濮阳仲裁事务中心领取,也可通过濮阳仲裁委员会网站下载;
2、 提交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相关资格证书、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(A4纸复印),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(蓝底),本人应当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、准确;
3、 上述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均需纸质和电子版(原件扫描件),务必于2023年6月30日前直接送交或邮寄至濮阳仲裁事务中心受案部,电子版可发至电子邮箱:pyzcwyh#163.com;(发送邮箱#换成@)
4、邮寄地址:濮阳市昆吾路与站前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,邮编:457000,电话:0393-6995010/6995006,网址:http://www.pyzcw.net/。
为确保这次重新选聘仲裁员工作顺利进行,濮阳仲裁委员会将专门成立仲裁员资格评审委员会,严格按照程序对参评人员资格进行评审确定,新聘仲裁员名单将通过报纸及本会网站公布。如申请人未被聘任,不再专门予以回复,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、电子版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,本会将严格保密。仲裁员每届任期为五年。对于现任本会仲裁员需要重新申报,未申请人员本会不予聘任。
2023年6月1日
附件2:仲裁员资格申请审核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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